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文件
承青文字【2016】2号
关于开展考核认定承德市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和预申报2017年度青年文明号的工作通知
各团县(区)委、直属团委、市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认定工作,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水平,根据《承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承德市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和2017年度青年文明号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
凡获得市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以及上年度预申报的集体都必须进行年度考核认定。考核要严格按照《承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承德市青年文明号认定表》(附件1),附2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总结中必须说明的内容有:集体基本情况、创建情况、所获奖励等。表格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同时将表格和事迹材料(word格式)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2030712@163.com),并标明***集体认定材料。同时,以上纸质版材料均以各县(区)团委或行业系统为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团务部),逾期不上报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认定。最终,组委会办公室将以收到的纸质材料为准。经考核符合创建条件的由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发文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对不符合条件或不进行年度考核认定的,按有关程序取消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二、青年文明号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团组织或青年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愿意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工程。
(二)申报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创建集体总人数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高度的职业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服务、安全、效益观念,无重大人身、设备、消防和财产损伤事故。
4、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单位各级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发挥团员的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6、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生产经营,优质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系统中居于领先地位,争创活动成效显著,得到了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申报程序
1、新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认真填写《承德市青年文明号申创表》(见附件2)、《申创单位成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及撰写2000字左右的创建材料(所有表格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均以各县(区)团委或行业系统为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表格和创建材料(word格式)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并注明***集体预申报材料。
2、在一年的创建过程中,创建集体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市创建办检查,并整理保存好相关创建材料。
3、2016年第四季度,市创建办将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情况决定该创建集体是否达到市级青年文明号标准,对达到标准的,市创建办将命名其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团务部,联系电话:2030712;电子邮箱:2030712@163.com;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420室。
附件1:承德市青年文明号认定表
2:承德市青年文明号申创表
3:申创单位成员基本情况表
承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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